驳智己大周电池电量两套国标之谬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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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爆出智己电池容量虚假宣传 官方人士智己大周回应为两套国标之差别不为 虽从事土木之业  亦为理工出身 跨行查阅电车标准 遂发现其中不实之端倪 立此文驳智己大周电池电量两套国标之谬论 本人学疏才浅 如有错误敬请指正 

大周所指两套标准应分别为:

汽车行业推荐标准 QC/T 743-2006 电动汽车用锂离子蓄电池

国家推荐标准 GB/T 31486-2015 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电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

可见并没有两套国家标准 一套是行业标准 2006年颁布 一套是国家标准 2015年颁布 两套标准差距十年之久 电池技术日新月异 显然2015国标是对原有行业标准的规范和升级 。具体体现在首先是国标不再局限于锂离子电池这一类型的动力电池,而是包括所有的动力电池类型。其次,针对模组的定义进行修改,不再强调5个或以上的电池单体进行串联,而是根据实际产品中的串并联组合形式。第三,增加了动力电池包和动力电池系统的定义,将部分测试覆盖到系统这一层级,显然更具有实际参考价值。第四是本文的重点,默认的充放电倍率由C/3(I3)提高到1C(I1),要求更严格。

二者在常温放电容量检测方法上的不同点为:

行业标准:C/3充电至截止电压,C/3放电至截止电压,计算放电容量,如果计算值低于规定值,可重复5次。

国家标准:1C充电至截止电压,1C放电至截止电压,计算放电容量,重复5次测试,取平均值数据。

本人猜测这正是智己大周所谓两套国家标准谬论的出处。先撇开测试数据有没有造假的可能性不说,单从智己大周拿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来混淆,拿旧标准跟新标准来混淆,已经是套路满满,不知又寒了多少轮用户的心。还不如君子坦荡荡把事情说清楚,没必要用一个谎言掩盖另一个诳语,哪怕承认说就因为控制成本减配,日后诚然提高服务,也定能取得大家的谅解。

诚信乃生存之道,智己好自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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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明觉厉,感觉自己起码要研究生学历才能和你们站在同个维度说话,总之等下看看官方有没有其他回应了,承认确实有偏差也行,毕竟也就三度电的事…不要再绕来绕去了

用户不在乎这3度电,在乎的是企业的态度,说实话不丢人,但是一开始就想套路用户的心态问题很大。

回复 枫DY嗯,说实话就可以了,关键还是态度

信任问题是最大的问题,以讨巧的测试标准宣传本身也存在虚假宣传的嫌疑

回复 ZM孟孟是,所以我说官方不要再绕来绕去了,说明白点有个交代

@天雯通 来!爷爷给你补补课!

电芯的放电容量测法,你用在整包容量身上?

先把基本的概念搞懂,分清电芯,模组,整包,求求了

回复 天雯通乖,果然爷爷一喊就来!

回复 智己辟谣部部长我爷爷文化水平也比你高多了,说真的,义务教育还是要落实,该上的学还是得上,反智主义还是得杜绝啊

行业标准——是指对没有国家标准而又需要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所制定的标准。行业标准是对国家标准的补充,是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标准。行业标准的制定不得与国家标准相抵触,国家标准公布实施后,相应的行业标准即行废止。

电池度数用旧标准(1/3 C倍率),续航里程用新标准(CLTC)。这个排列组合让智己玩明白了

想知道三年后那个120度电池是智己工程师用什么标准测出来的120度

厉害了。国家标准就是一套标准。行业标准没有法律效力。

@吴颖

@智己大周 @贺磊 @IMLiuTao @飞机先生 @富兰克林

智己套路失败

好家伙宣传的电池用上一代的标准,续航怎么不用ned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