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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头说佩奇》第八期——什么?温州自用充电桩可享600元补贴?
文章

政策内容

根据《温州市级2020-2021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支持政策》,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在市区购买新能源汽车并上牌的个人消费者且在自有(或有1年及以上使用权)固定车位上通过电力部门报装的自用充电桩,将予以一次性600元/桩的充电费补贴,由电力部门以充值方式划入个人消费者自用充电桩电表账户。

申领方法

新报装自用充电桩的用户,可在向电力部门报装的同时,提供购车发票和行驶证材料,由电力部门代为申请资金,对充电桩电表账户、车辆购买发票号、车牌号码进行校验,无重复申报的一个月内将600元划入充电桩电表账户。2020年1月1日后已报装个人自用充电桩的用户,可前去电力部门营业点补齐购车发票和行驶证材料。

注意事项

1.申领对象应在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在市区购买新能源汽车并上牌,以车辆购买发票为准

车辆购买时间应在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
车辆购买地点应在市区范围内新能源汽车经销商
车辆购买者应为个人消费者。

2.个人安装自用充电桩应通过市区电力部门报装,私建充电桩不予补贴。市区范围内电力部门主要指国网温州供电公司和龙湾永强供电公司。

3.无车有桩或有车无桩不在补贴范围,一车多桩或多车一桩可申领一次补贴,多车多桩可申领多次补贴,如二车二桩可申领二次补贴。

 

看着这个政策是不是美滋滋,温州的福利终于来了。

可是现实就是如此残酷,给你当头一棒。注意事项中写明,要是在温州市区购买的新能源汽车,以车辆购买发票为准。先为大家展示一下我的发票

对没错,温州买的车,杭州开的发票。你没有看错,因为温州小鹏汽车是授权经销商,无法直接开票。但是我们上的却是温州牌照。这代表了什么,代表温州的新能源福利我们无法享受,杭州的福利我们也无法享受。真的是惨绝人寰啊。到嘴的鸭子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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