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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5无忧退订权益,你一定要了解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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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定金”和“订金”是不同的,定金是具备双倍返还责任的,而订金没有。9.15之前支付的5000元预订金,属于订金,只要不想买车了,随时可退且必须退。9.15之后预订金转定金以及直接支付的定金,则属于定金,支付并网签了汽车认购书协议后,这个定金就不能随意退款了。

P5发布会会上公布了无忧退订权益,大致意思是预定金转定金客户,已经现在下定客户,在10.31之前,只要没有支付尾款就可以退订。

这个无忧退订权益是小鹏厂家给的单方面义务承诺,小鹏厂家自愿增加自己的义务而不加重消费者的义务,但这并不影响定金本身包含对于消费者方的权利,也就是说,如果我们车主支付定金后签了合同,小鹏厂家不能够按照协议约定交付车辆的,小鹏仍然需要双倍返还定金,无论是否在犹豫期。而下定车主在犹豫期内如果不签合同是不需要承担定金没收的责任的。

可是在签署转定签署定金协议后弹出的认购书条款中,写明的是在没有签订正式购车协议的前提下,10.31可申请退款。

然而,小鹏的签约流程确是先支付定金>选择金融>签订购车协议>鹏厂中间生产配车整备>   支付尾款(注意,全款购买的在提车前付清尾款,金融购买的在提车前支付首期款)>提车走人。

如果按照这个事项完成顺序,结合认购书条款,是不是可以得出这个结论呢?无忧退订权益可以一直保留到10月31日,只要你在这个时间点之内决定签不签购车协议即可!

但是,按照认购书协议规则,是否一旦签订了购车协议,就视为你要购车,就不能再要求退定金了呢?那么这与发布会公布的犹豫期规则所说的只要没支付尾款之前都可以退订是否冲突呢?

显然鹏厂的文案与其提供的文件之间出了问题。那么这个问题究竟应该如何解决?请看下面大屏幕

这是预定金车主在9.15发布会当天,新增加的一个官方服务群内,就这个问题的答复。显然,结论是在签订购车协议之前,可以直接操作APP退定金(在你的订单详情页,与此前预订金退订页面同一处)。

即使你已经签订了购车协议,也仍然可以与你的销售顾问协商退订。但这就涉及到人为因素,为了避免时间节点的延误,如果下定车主决定退款,建议还是多留几天时间,不要在10.31当天操作。

最后需要强调的是,官方服务群的答复,可能因车主不同而得到不同的答复意见,如果对这个问题有疑问,建议每一位车主自行在自己的官方服务群提出问题。

我个人认为,无忧退定礼包的发布会解释与认购书条款之间是有冲突的,这种冲突极易导致错误理解,小鹏应该就这个问题做出官方回应,以打消准车主的顾虑。

对于这个工作,可否麻烦@贺磊@吴颖等大佬们与鹏厂沟通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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