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好新能源大局 国家发改委起草《进一步提升充换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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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我们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发改委渠道获悉,为加快提升充换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支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组织起草了《关于进一步提升充换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以更好支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助力实现 2030 年前碳达峰、2060 年前碳中和的目标。

要点提炼如下。

一:具备安装充电设施条件的社区,居住社区管理单位和业主委员会不得阻挠用户建桩。

二: 新建居住社区要落实 100% 固定车位预留充电桩建设安装条件,今后新的居住社区必定会有充电桩或预留有安装充电桩的位置。

三:鼓励“临近车位共享”、“多车一桩”等新模式。先前蔚来、埃安已经先行推行相近共享私桩模式。

四: 鼓励充电运营企业通过新建、改建、扩容、迁移等方式,逐步提高快充桩占比。

五:优化城乡公共充换电设施建设布局。鼓励充电运营企业通过新建、改建、扩容、迁移等方式,逐步提高快充桩占比。

六:加快高速公路快充网络有效覆盖,力争 2025 年重点区域快充站覆盖率不低于 80%,其他区域不低于 60%。

七: 鼓励单位和园区内部充电桩对外开放,进一步提升公共充电网络服务能力,加强充换电技术创新与标准支撑,提升公共充电网络服务体验。

八:优化财政和税收支持政策。强化对高速公路、乡镇、居住社区等保障型充换电设施的补贴支持和税收优惠力度。

总的来说,本次实施意见利好新能源大局、对未来电动车补能体系提供了重要支撑,期待尽快落地实施。

关于发改委的官方通告发布,可以点击这里进行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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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地是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