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来中国标准 自动驾驶国标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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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工信部正式发布《汽车驾驶自动化分级》推荐性国家标准报批公示。在标准批准发布之前,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工信部对标准报批稿及编制说明予以公示,截止日期为 2020 年 4 月 9 日。据悉,《汽车驾驶自动化分级》(报批稿)自 2017 年启动预研至今历时近 3 年。在标准制定过程中,宝马、福特、大众、长安、广汽、吉利、东风等十余家国内外企业协助完成标准的起草与制定。

这次公布的国标自动驾驶标准,将自动驾驶分为了 5 个等级,与 SAE 的标准基本一致。 从国标分类来看,0 级属于 “应急辅助”,系统不能对车辆的方向以及油门做控制。但是应急辅助不代表车辆无法感知环境做出判断,而是可以感知并可对驾驶行为做出辅助或者干预。

在分类中,1 级自动驾驶则属于 “部分驾驶辅助”,即驾驶员与系统可共同操控车辆,系统对车辆可进行横向或纵向运动控制, 且具备与所执行的车辆横向或纵向运动控制相适应的部分目标和事件探测与响应的能力。而 2 级则是 “组合驾驶辅助”,系统基本具有掌握驾驶权的能力,且系统能够在设计运行条件下对车辆横向和纵向进行控制。那么,如果车辆同时具备自适应巡航和车道偏离辅助,理论上可以就属于 2 级。这两个级别都是需要驾驶员掌控车辆,随时对车辆做出的动作进行接管。

而 3 级则基本具备了 “自动驾驶” 这一能力,能够某种程度上解放驾驶员的脚。3 级的自动驾驶指的是,系统在其设计运行条件内持续地执行全部动态驾驶任务。4 级则属于 “高度自动驾驶”,在标准中已经不需要驾驶员接管车辆。该描述是系统在设计运行条件下,系统可以完成全部驾驶任务,且还能执行驾驶任务接管。而 5 级则属于完全自动驾驶,也就是未来出行的发展方向,做到全自动驾驶不需要人为操作。

最后,我们可以看出在定义这 5 个级别的标准的时候,只有第 5 级是不需要在 “设计条件内运行” 。这意味着这些自动驾驶都或多或少需要某些条件满足才能运行,比如需要人为,需要某些外力辅助。该标准目前还处于意见稿状态,将来或许还会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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