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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加 36377 个新能源小汽车指标 深圳申领条件放宽
新闻
此前深圳政府曾公布 《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若干措施的通知》,我们也在第一时间做出了解读。今天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对一些细则做出了调整。主要内容为不再要求购买者连续 24 个月在本市缴纳医保,不要求港澳台居民、华侨以及居留许可的外国人需要连续居住 9 个月以及指明了新能源投放量将不超过 36377 个。

相比此前的条件,此次调整更加放宽了申请条件,对于刚到深圳的消费者以及侨胞和港澳台同胞都可以更为轻松的购买到自己心爱的车型。具体调整细节如下:
  • 放宽申请人限制条件
  • 允许名下仅有一辆小汽车的个人申领
  • 投放数量不得超过 36377 个


放宽申请人限制条件
本措施允许持有效深圳市居住证的非深户籍人员,及持有效身份证明并按本市公安机关规定办理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的华侨、港澳台地区居民及在本市办理签证或居留许可的外国人申领。审核时,不要求持居住证人员最近连续 24 个月以上在本市缴纳(不含补缴)基本医疗保险。不再要求华侨、港澳台地区居民、本市持有居留许可的外国人近 2 年内每年在本市累计居住 9 个月以上。其他要求不变。

允许名下仅有一辆小汽车的个人申领
使用 2020 年追加的小汽车指标额度,面向个人投放混合动力小汽车指标,允许名下仅有 1 辆在深圳市登记的小汽车(含有效未使用的小汽车指标、更新指标申请资格,具体认定办法参照 《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第十六条规定)的个人申领。其他要求不变。

投放数量明确不超过 36377 个
本次新能源小汽车增量指标申请条件调整政策截止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投放数量不能超过 2020 年追加的小汽车指标剩余额度 36377 个,额度使用完之后措施将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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